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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陕西省2007年民主评议高等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学校要成立由部门负责人、有关专家、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等组成的评议调查组,对评议工作进行走访调查。要通过听取各部门情况汇报、查阅各部门文件资料等方式,调查了解各部门的评议工作情况;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学生代表座谈会、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离退休人员代表座谈会征求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在校园网上发问卷调查表征求意见和建议;向各部门、各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建议书征求意见和建议;个别走访教职工、学生、群众、学生家长、离退休人员等征求意见和建议;设立意见箱、电子邮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征求意见和建议等。各校要拓宽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走访调查结束后,由评议组收集整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评议报告(包括问卷调查统计情况),走访调查的工作情况和评议报告报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
  (四)集中评议
  各校召开有学校领导、评议工作办公室人员、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等参加的评议大会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大会的主要议程有:评议组宣读评议报告;评议组就有关问题对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质询;公布问卷调查结果;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表态发言;领导讲话等,并将评议大会召开的情况报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
  (五)整改总结
  评议大会结束后,各学校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整理,并限时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写出整改报告。各校评议工作办公室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调查。整改情况报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
  学校评议工作7月份开始实施,暑期之前完成动员部署阶段的工作,9-10月份完成其他四个阶段的工作,整个评议工作10月底以前完成。各学校根据评议工作要求,自行进行阶段划分。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教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加行风评议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民主评议行风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突出重点,严格要求。各学校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教育乱收费问题作为自查整改的重点。针对行风评议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找原因,切实抓好整改。对领导不力、监督不严、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的学校,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警示训诫防线的规定,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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