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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通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对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制定和完善目标管理规程;建立健全学校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学校应急能力;采取集训、轮训以及远程教育等形式,加强对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广大教师的安全管理培训,不断提高学校管理人员、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进一步落实好大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课时计划。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与年龄特点,以及环境、季节变化的规律,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应急疏散演练、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制作宣传板、组织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爆炸、防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楼梯拥挤踩踏等方面的专题教育。要围绕“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五、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避免因学生心理问题和过激行为造成安全事故,学校要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做好德育工作,推动学生实现个性化发展。对“特殊”家庭学生和“学困生”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加强家校联系,发现学生有不良心理倾向,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做好引导、疏导工作。各大中小学校都要加快心理咨询室的建设,配备心理教师,完善学校心理辅导制度,不断开辟和丰富学生心理疏导的渠道和方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同时要对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消除教学中简单粗暴的方式方法,避免因不正确的教育方式引发学生过激行为的发生。各学校要在近期对毕业学生进行一次考前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疏导,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坚持学校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
  凡学校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如食物中毒、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紧急灾情、传染病流行疫情,以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不论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只要涉及学校师生的,都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接此通知后,要结合工作实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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