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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通知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通知
(并教政字〔2006〕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太钢、西山教育处,直属学校,厂矿中学、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切实杜绝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目前,我市学校安全工作总体稳定,但学校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究其原因,有客观环境和治安形势的影响,也有主观认识不到位、工作不扎实、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清形势,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科学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作为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教育的前提,纳入到学校的重要的议事日程。当前,要着重强调学校行政一把手 “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充分认识“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职责”的道理,要针对学校安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加强安全工作的措施,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全力夯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及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全力夯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防范校园拥挤踩踏事故、校园暴力与伤害事件、交通、溺水、消防等工作重点,加大力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管理,加强学校特殊部位如教学楼、食堂、实验室、宿舍等地方的安全监管。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营造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和氛围,扎扎实实夯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
  三、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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