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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领导干部信息化知识培训实施方案》、《北京市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实施方案》、《北京市党政机关信息化专业人才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一轮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在原有六个模块的基础上新增“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信息技术”三个模块。新增模块分为必修内容与选修内容,相关培训机构和人才培养基地可根据必修和选修内容设置相关课程和制作相关课件,出版适合公务员学习的教材。要求全市50岁以下公务员必须通过必修内容的考核。
  (一)《电子政务》模块
  必修内容:宏观了解熟悉国家和我市信息化战略、“数字北京”内涵、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理解信息化与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和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关系,掌握梳理本部门业务建设电子政务系统和对外服务的工作方法和规律,了解和掌握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原则与使用方法,理解电子政务绩效评价思路和方法。
  选修内容:了解信息化发展的基本规律,了解互联网对社会、经济、文化的影响,了解信息社会的基本特征。
  (二)《信息安全》模块
  必修内容:了解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的概念,掌握计算机安全防范的一般方法,掌握信息安全的基本法律法规。
  选修内容:了解政务网络建设与运行基本情况,了解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三)《信息技术》模块
  必修内容:熟练使用本部门的业务应用系统,能够通过信息系统进行业务管理和为公众提供满意服务,熟练使用Windows,掌握Office应用软件的高级应用功能,能够在网上搜索信息和交流信息等,明确数字证书概念、类型与使用方法,熟练使用OA常用功能,了解RFID、数字电视、3S技术、移动宽带技术、无线电技术、智能芯片、下一代网络、下一代通信等技术和发展趋势。
  选修内容:具备基本的信息采集和数据分析能力,能够使用网络进行业务信息采集,掌握基本数据分析应用工具,能够利用现有政府基础信息库、市领导决策信息系统和市领导决策平台等提供的内容为领导决策做好支撑,运用新技术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培训措施
  (一)以网络学习为主要培训手段。每年分三个模块制作不少于15学时的课件放在公务员继续教育网和北京市公务员门户网站,公务员根据需要选择相关课件进行学习、考试,学习情况在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予以登记。一般公务员每年在线学时数不少于5学时。
  (二)开设专题讲座。结合信息化重点任务,开设前沿研究成果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要案例专题讲座。
  (三)开展自选式培训。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形成信息化培训系列课程,公务员自主选择培训课程自行培训,学习情况在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予以登记。
  (四)各区县、各委办局可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按照培训内容要求组织培训活动,同时将培训项目报市人事局和市信息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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