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涉嫌洗钱犯罪案件嫌凝人的批捕、起诉与法律监督,对国家工作人员涉嫌与洗钱犯罪相关的其他职务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对涉嫌洗钱犯罪案件的审理。
市公安局:组织、协调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做好打击洗钱犯罪工作,以及涉嫌犯罪的可疑资金交易信息的调查、侦破工作。
市国安局:发挥职能作用,搜集通报涉外涉嫌洗钱犯罪的情报信息,研究建立健全涉外涉嫌洗钱犯罪的信息共享机制与合作调查机制。
市监察局:调查处理洗钱活动所涉及的我市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注重从源头上遏制我市的洗钱活动;研究建立打击利用洗钱进行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信息共享与合作调查机制。
市司法局:根据有关条约和公约,协调开展我市反洗钱工作的法律服务事务,特别是协助市反洗钱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司法协助渠道追讨流至境外的资金。
市财政局:落实应由市政府承担的反洗钱工作经费,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与账户的管理;强化对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管;适时根据工作职能的调整,对涉及反洗钱工作领域,研究和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反洗钱工作机制。
市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负责在我市房地产领域开展反洗钱工作,防范利用房地产投资进行洗钱的违法行为;研究制定在房地产领域开展反洗钱工作的政策措施。
市外经贸局:参与加强对洗钱活动频发领域和区域的管理;研究对三资企业进行反洗钱监管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参与加强对进出口贸易的监管,防止境内外不法分子勾结利用虚假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
惠州海关、惠州港海关、惠东海关:研究和建立我市在口岸现场打击跨境洗钱行为的监管和查处体系;加强对进出口贸易过程中的货币、存折、有价证券以及金银制品的进出境监管、查验,防止犯罪分子利用虚假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活动;密切与市直有关部门合作,参与制定我市反洗钱信息共享和合作的工作方案,加强对我市进出口贸易的监测工作。
市国税局、地税局:研究制定我市打击和防范涉及洗钱的偷税、逃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相应的反洗钱信息传递和执法合作机制。
市工商局: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分类监管,建立与市人民银行及市公安、安全、税务、海关等相关部门的反洗钱信息沟通、通报体系,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对非金融行业的洗钱活动频发领域实施反洗钱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