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200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本市城八区和郊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7%和60%。建成高安屯生活垃圾焚烧厂和阿苏卫综合处理厂,加快推进南宫、六里屯、阿苏卫等3个焚烧厂和董村综合处理厂的建设;推广宣武区经验,全面开展城四区密闭式清洁站垃圾分类改造;执行生活垃圾处理经济补偿制度,研究调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方式;石景山、高井、太阳宫、郑常庄等热电厂用再生水或中水替代地表水源。
  确定1至2个区县、2至3个园区、10至15家企业作为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指导其编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污染减排与环境建设工程。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以上天数达到67%。落实市政府与国家环保总局签订的大气和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研究制定北京2008年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完成中心城1105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改造;完成东城区、西城区各1万户平房“煤改电”工程;推进高井等五大燃煤电厂脱硝工程;组织淘汰更新老旧公交车2580辆、出租汽车5000辆,开展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黄标车”淘汰和治理;推进1000座加油站、1200辆油罐车、部分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加强施工工地管理,提高城市道路的机械化清扫保洁水平,实现市区城市道路机扫率和洒水率均达到95%,郊区城市道路机扫率达到60%,控制扬尘污染。
  城八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2%,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51.6%。加大对密云、官厅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完成六环路以内城市骨干水系治理,全面完成清河二期、北环水系等河道治理工程;加快五里坨、东坝、垡头等5座污水处理厂建设;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重要地表水源区生态建设、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推进310平方公里小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移民,启动4个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生态建设工程。启动绿化隔离地区“郊野公园环”建设,完成环城郊野公园绿地建设15处。
  三、夯实三项基础
  (一)强化统计基础工作。出台本市加强能源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完善生产和居民生活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加强相关能源供应部门的统计工作;完善全市和分区县能耗、水耗公报制度,修订季度能源消费量的计算方法,实行分区县单位GDP水耗的季度公报制度,建立分行业能耗的年度公报制度;结合全国建筑物能耗统计的试点工作,研究制订建筑物能耗统计制度,适时开展大型公共建筑物能耗调查;开展污染源普查;研究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的统计方法。
  (二)加强分类计量体系建设。制定发布本市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督促300家重点耗能单位做好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工作;总结电、热计量改造试点工程经验,加快分类计量体系建设;研究分类计量管理办法,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