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退出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行业。按计划推进首钢压产400万吨和东方石化公司所属化二股份公司、有机化工厂实施停产搬迁;制定本市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案,开展京丰热电厂“上大压小”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小煤矿整顿关闭步伐,按国家有关规定关闭16种小煤矿。
(二)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工程。结合奥运场馆建设,在运动员村进行零能耗建筑试点,在国家游泳馆实施节能新光源照明,推进利用热回收技术回收空调系统排风中的废热、冷却水循环使用、膜处理污水等示范项目;加快50辆纯电动汽车研制,基本具备在奥运村使用的条件;实施100台燃气锅炉利用环境温度补偿、烟气余热回收等节能技术改造工程;推广应用各种燃油节约和替代技术,积极推广混合动力、清洁能源汽车技术应用于公共交通;重点推广余热余压利用、蓄冰制冷、新型建材、烟气脱硫脱氮、粉尘回收与资源化、城市供水管网的检漏和防渗等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制定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的财税、价格等政策。
(三)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实现市区两级政府机关节能6%。总结10家政府机构计量改造经验,全面完成54家政府机构计量改造;启动20至30家政府机构的节能试点改造;制定政府机构节能指导意见,逐步开展办公楼围护结构、空调、采暖、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办公设备节能,办公区域逐步推行绿色照明,区县开展政府机关能耗调查。
(四)大型公建节能工程。严控源头能耗增长,对建筑面积在2万(含)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在20万(含)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及其他年耗能2000吨(含)标准煤以上的新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化对建设工程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监督;组织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实施方案,建立全市2007年至2010年既有建筑改造的项目库;优化供热结构,对城八区单位锅炉供热面积低的供热设施进行整合,对旧有供热管网设施更新改造;继续推进热计量价格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开展10家医院和30家宾馆饭店的节能改造。
(五)高耗能行业节能工程。如期完成太阳宫、郑常庄燃气热电厂建设;落实50家高耗能企业节能目标分解工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重点推进50家高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及10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建设工业重点用能大户在线监测平台,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落实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完成30家重点排污企业和高耗能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在化工、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培养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开展服务业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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