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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备春耕生产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备春耕生产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延州政办电〔2007〕2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服务力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备春耕生产任务,州人民政府成立备春耕生产指导服务组,拟于近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县(市)备春耕生产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指导和宣传有关政策,督促各县(市)将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二)调查了解各县(市)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路、目标、政策和措施。
  (三)指导和检查各县(市)备春耕生产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备春耕生产资金、物资准备和入户、科技培训开展和增产增效技术落实情况)。
  (四)指导和检查各县(市)农作物播种面积,特别是高产高效作物播种面积落实和棚模经济发展情况,以及优质专用作物种植面积及订单农业落实情况。
  (五)调查了解优质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落实情况和水稻、烟叶、青玉米等育苗及棚模蔬菜生产情况。
  (六)调查了解各县(市)在备春耕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七)指导和检查各县(市)春季森林防火、春季造林及野生动物保护情况。
  二、工作分工
  州人民政府备春耕生产指导服务组由分管副州长、副秘书长担任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相关部门组成,其中州农委、粮食局、水利局、中国农业银行延边州分行负责和龙市、龙井市、延吉市的备春耕生产指导服务工作;州委财经办、州林管局、供销社负责珲春市、汪清县、图们市的备春耕生产指导服务工作;州牧业管理局、安华保险公司、农业合作银行负责敦化市、安图县的备春耕生产指导服务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指导服务组要认真组织备春耕指导服务工作,结合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关注贫困户、灾民的备春耕生产情况,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二)督促落实。指导服务组要督促各县(市)认真落实春耕生产资金和物资,全方位开展科技培训,落实各项重大农业增产措施,大力发展优质专用各种生产和订单农业,抓好春季森林防火和植树造林工作。
  (三)协调配合。指导服务组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集中力量,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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