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嘉政发[2006]26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
嘉峪关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嘉峪关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和《嘉峪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指挥机构
得到临震预报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全市抗震救灾工作。
(一)指挥部
总指挥:主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军分区副司令员
酒钢(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
四0四厂主管副厂长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地震局局长
成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市财政局局长、市商务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建设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市教育局局长、市科技局局长、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市交通局局长、市水务局局长、市粮食局局长、市城区工作办公室主任、市郊区工作办公室主任、市电信局局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嘉峪关供电公司总经理、市武警支队支队长、市消防支队支队长、68213部队部队长、68243部队部队长、酒钢(集团)公司抗震办主任、四0四厂安全防护处处长、嘉峪关中心地震台台长
(二)指挥部下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