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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平安畅通嘉峪关暨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1、对2006年以后新建道路,应坚持道路建设与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使用,避免重复开挖影响道路交通。(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
  2、市财政每年列支改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安全管理基础设施的专项经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 加大对公共交通事业的投入,切实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加强城乡公交客运市场管理;市公交公司、交通服务中心要加大驾驶员的教育力度,做到“安全行车、礼貌待客、车容整洁、服务规范”。(责任单位:市运管局)
  4、2006年完成对城市主要路段和过境国道、省道公路交通标志的排查摸底,建立文字和图形的基础台帐。增设组合式禁令标志、监测仪、限速组合式标志、让行禁令标志、悬臂式车行道方向指示标志、单柱式行驶方向指示标志,拆除不规范的交通标志牌和非交通标志。(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
  5、2006年,结合市区路网结构优化,在312国道、北环路、九号路、机场路等道路,将载货汽车(载重量≥2吨)、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的禁行区域范围向外延伸。(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6、对祁连东路、东环南路、镜铁东路、富强中路、新华超市门前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进行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城建管理监察支队)
  (四)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驾驶员队伍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加大对驾驶员的培训力度。一是市交通、农机监理、公安部门要加强驾校学员的考前教育、培训工作;二是每月对各驾校学员培训考试合格率进行统计,并向社会公告;三是将汽车培训计时记录资料作为预约考试的依据。(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农林局)
  2、严把驾驶员考试关。一是2006年年底前增加驾驶员安全知识、实际道路驾驶、紧急救护等知识的培训与考试;二是坚持每周一次抽取10%对各驾校申报科目三的考试学员进行夜间道路考试。(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严把新车上牌入户关。加大对“大吨小标”、超长超宽车辆、非法拼组装及盗抢车辆的检验力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严把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延缓报废车辆检测关,对检验不合格车辆一律不予签证,并责令限期改正。对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年检签证。(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运管局、市质检局)
  5、全面落实报废车辆公告制度,及时公告报废机动车电子档案。同时,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监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6、严把运输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责任单位:市运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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