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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四)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演练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技术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二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第四条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特大(Ⅰ级):
  1、本市发生一般(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列传染病暴发或流行。
  2、强活度放射源或大量剧毒物品丢失、泄漏、被盗,有多人中毒损伤或中毒。
  3、某区域居(村)民、学校、工厂或其他组织,短期内同时或连续发生多起细菌性、化学性食物中毒事件或职业中毒事件,人群发病率超出正常水平上限,并有多宗死亡病例。
  4、未来24小时内,本市水源可能受到污染。
  5、某区域居(村)民、学校、工厂或其他组织,短期内同时或连续发生多起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人群发病率明显高于类似疾病,并有多宗死亡病例。
  6、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重大(Ⅱ级):
  1、一般(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列传染病疫情已在本市传播,已出现继发感染的散发性病例或局部暴发,包括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
  2、大量中活度放射源或剧毒化学物丢失、泄漏、被盗,出现人员损伤或中毒。
  3、短期内,某区域居(村)民、学校、工厂或其他组织同时或连续发生多起细菌性、化学性食物中毒事件或职业中毒事件,人群发病率在正常水平中上限,并有重症病例。
  4、未来48小时内,本市水源可能受到污染。
  5、短期内,某区域居(村)民、学校、工厂或其他组织同时或连续发生多起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人群发病率明显高于类似疾病,并有重症病例。
  (三)较大(Ⅲ级):
  1、其他地区发生一般(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列传染病疫情,本市已检出输入性临床诊断病例,或其他地区疫情骤增,本市疑似病例明显增加。
  2、大量低活度放射源或剧毒化学物丢失、泄漏、被盗,尚无人员伤亡报告。
  3、短期内,某区域居(村)民、学校、工厂或其他组织同时或连续发生多起食物中毒事件或职业中毒事件,人群发病率未超过正常平均水平,无死亡病例。
  4、未来72小时内,本市水源可能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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