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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整顿和规范使用秩序。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规范处方行为,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医药卫生专业人员在处方和配方环节上的合理用药水平。逐步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探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展临床用药监控,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的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对医疗机构和美容院等购进和使用医疗器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无菌器械、植入材料、介入器材以及国家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购进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加强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药品、医疗器械突出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并将其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有效运转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把监测网络向村卫生室延伸。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测,适时采取警示、公告、召回、淘汰等措施。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疗效不确切的医疗器械再评价。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专项行动作为今明两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继续按照“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要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强化监管责任,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专项行动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公安部门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单位和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排除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
  (二)抓好典型,加强引导。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抓好典型,推动整体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具体指导,及时帮助解决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打牢基础,完善机制。要加快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相关监管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条件。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动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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