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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整顿和规范生产秩序。全面落实药品质量管理责任,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重点检查近两年监督抽验有不合格产品以及近期被投诉或举报的企业,对中药饮片加工厂的生产管理、质量制度落实、原辅料购进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和检查。
  对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配制或调剂使用制剂,将非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及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用于制剂配制,以及在制剂中擅自添加药品活性成分等行为。
  (三)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全面清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主体资格,继续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企业的跟踪检查,坚决纠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许可事项的行为,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无证、挂靠经营、出借许可证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和购销记录不完备等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执行市场退出机制,对存在重大隐患或屡屡失信的企业,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监管,对特殊药品流向实行定时动态监控,严防特殊药品流弊和滥用现象发生。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监督检查,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渠道。重点加强中成药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和个体诊所、特色门诊等开展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品专项监督检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重点加强对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疫苗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和储存、运输中冷链记录管理等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疫苗行为。
  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紧密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挥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在农村药品供应中的作用,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监管,规范销售行为,打击非法经营活动,规范购销渠道,确保药品质量,保证农民能够方便用到质优、价廉的药品。
  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制度,提高审批透明度。对违法广告,尤其是擅自刊播、更改广告审批内容及被撤消广告文号后仍进行刊播的,要严肃查处。建立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特别要加强对资讯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有关药品广告内容的监管。建立违法广告公告警示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对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及产品,及时向社会发出警示,情节严重的坚决取消其广告发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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