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并扩大监测范围,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工作;开展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检测和液态奶中复原乳相关检测;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专项监测与认证的抽查工作。
(六)深入开展对农产品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抓好种子、种苗、肥料、农药(鼠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专项整治;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兽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积极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保证农资市场营销质量。
(七)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加大对广大农民科学种养殖、科学使用农兽药等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科学生产水平;加大种植养殖基地、出口企业的人员培训,提高防范污染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控制有毒有害生物的侵袭;建立可追溯性标识和记录,提高基层人员安全监控意识;引导基地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发展有机食品认证。加快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建设,提高检测水平,做好农产品检验检疫的技术保障工作。
三、继续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八)严格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做好对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认证工作,确保糖果制品等13类具备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90%以上取得生产许可证,严格证后监管和无证查处;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出厂检验;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普查,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电子监管信息系统。
(九)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深化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紧紧围绕发证食品,突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规范食品标签标志。
(十)加强食品标准化管理。认真开展食品标准化培训工作,提高社会有关方面特别是食品生产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加强对食品标准特别是企业标准的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推动企业自觉执行食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