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6 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06〕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六日
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精神,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6〕36号)精神,现提出我市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突出抓好农村及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整治,保障农村地区及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年”活动。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检查,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整治工作,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强化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和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进一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填补监管空白。
(三)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糕点、饮用水等为主要品种,认真组织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食品源头治理,规范生产、流通及消费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及中外游客的饮食安全。
二、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大农产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产品综合竞争力,根据《安徽省安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管理试行办法》,抓好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普及无公害蔬菜适用技术,确保2006年全市规模化菜地全面实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抓好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工作,组织引导企业做好农产品质量认证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