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政府纠风办、市广电局负责牵头组织对上线单位的“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群众满意程度、遵守热线工作规则及整改措施等,并作为“三位一体”评议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领导上线率必须达到100%,主要领导上线率须达到50%,问题解决率不低于80%。对反映具体、事实清楚、政策明确、又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在下期“政风行风热线”中再次反映的,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上线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节目,对给节目造成不良影响的,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市政府纠风办说明情况。
八、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确定专人作为热线联络人,负责向热线节目组、市纠风办及有关方面和当事人联络,对热线承诺要指定专人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热线反映的问题要亲自过问,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收听节目,以改进工作和促进效能、政风、行风建设。
2.注重实效,解决问题。各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得推诿,要认真落实解决;热线直播时遇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先行受理,再转相关部门处理,并告知当事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规定的时间内问题没能解决的,要以书面形式向纠风办作出说明。
3.明确责任,严肃督查。市纠风办和市广电局要广泛听取民意,定期梳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安排上线单位的建议。热线节目组对公开曝光或一些重大问题的报道要严格把关,努力提高节目质量。各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敷衍应付、推诿拖拉、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或公开曝光。
4.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政风行风热线”在我市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各方面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各职能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把“政风行风热线”办成联系群众的桥梁,了解民意的渠道和树立行业形象的窗口。
附件:
加强“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的若干规定
“政风行风热线”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市委、市政府深化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新形势下促进纠风工作深入开展的创新举措。为使这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规定:
一、坚持领导上线制度。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上线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无特殊情况,要坚持上线,现场接听热线电话,宣传政策、教育群众、解决问题。各单位领导上线率必须达到100%,主要领导上线率须达到50%。回答群众的提问,要直截了当,简明扼要,言简意赅。尽可能节省时间,多接听“热线”,与群众直接对话,进行交流。不得答非所问,更不得问而不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