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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2006〕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黄各单位:
  《黄山市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加强“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的若干规定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
  黄山市“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六次会议和省、市效能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效能、政风、行风建设,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效能水平,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现就我市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为民务实、廉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为加快实现“两个率先、两个最强”、构建和谐黄山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内容
  以“听市民心声,解百姓忧愁,正行业风气,树政府形象”为宗旨,组织有关单位及领导走进热线直播室,公布相关政务信息,解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听取群众批评意见和建议,为群众排忧解难,以促进各单位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
  三、热线栏目
  市电台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40-13:00开通“政风行风热线”,时间为20分钟,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
  四、运行方式
  1.在线解答。上线单位负责人走进市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直接与市民交流,解答咨询、受理投诉,听取对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予以解决,并承诺解决的时限,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解决的应作出合法合理的解释。
  2.结果反馈。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将办理结果或整改情况及时通过连线平台向市纠风办和市电台予以反馈。由市电台《市民热线》节目及其他媒体予以公开反馈,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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