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做到无有偿献血。
(7)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定要求,近两年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
以上四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区政府
8、病媒生物防制
(1)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以上两条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办公室、市直和驻黄各单位、各区政府
(3)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为开展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办公室、各区政府
9、社区和单位卫生
(1)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 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2)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
以上两条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各区政府
(3)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
(4)驻区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卫生局
10、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1)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
(2)有卫生宣传栏,本村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
(3)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
(4)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5)除“四害”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
(6)农产品交易市场、“五小行业”管理及环境保护符合有关规定。
(7)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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