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违建监管网络。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网络健全、监督有力、问责到位、激励有效、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建立健全市、区、街道(镇)和社区(村)四级违建监管网络。
(三)建立责任单位联络员制度。建立市、区、街道(镇)和社区(村)四级拆违联络员制度。责任单位确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联络员及联系电话报市拆违办备案,拆违联络员每周定期向市拆违办报送本单位、本辖区违法建设拆除、监管动态,实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本单位主管领导传达市拆违指挥部的拆违工作部署。
(四)实行拆违目标管理。屯溪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围绕今年违建拆除重点对象,制订限期拆除计划表,拆违对象明确到户。计划拆除对象登记造册后移交国土、规划部门鉴定,经国土、规划部门认定确属违建的统一汇总后报市拆违办,由市拆违办督促屯溪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黄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如期拆除。
(五)强化督查机制。市区两级拆违办负责拆违任务的分解,每周(月)定期通报拆违任务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市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按照《黄山市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黄纪发〔2005〕61号),进行认真督查,督查的重点是:拆违主管部门、执行部门落实拆违任务是否有效;拆违基层组织(单位)加强违建监管、制止报告顶风违建是否及时,配合拆违行动是否有力,拆后管理是否落实到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自拆违建是否主动迅速;市拆违指挥部7个协调组成员单位是否服从市拆违指挥部统一调度,配合拆违行动是否得力。各新闻媒体对党政机关、党员干部违建反面典型要向社会公开曝光。
(六)强化激励机制。1、对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及时完成督拆、自拆任务的单位,提交市文明办作为创建文明单位依据,同时新闻媒体予以优先报道,并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物资或精神奖励。2、开展无违建社区(街道办事处、自然村)活动,对2007年无顶风违建,历史违建彻底拆除的社区(街道办事处、自然村)评为无违建社区(街道办事处、自然村)示范点,由市拆违办予以全市通报表扬,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并适当给予物质奖励。3、对大力支持拆违工作,及时自拆违建的个人,给予表扬,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拆违指挥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指挥部成员单位汇报,研究拆违中的重大问题,布置拆违工作。建立市拆违办主任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及时研究拆违工作中难点、重点问题,安排拆违具体工作。
(二)加强宣传。宣传重点是营造“拆违促发展、促和谐”的社会氛围,形成拆违人人有责、人人支持的良好局面。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全程跟踪报道,多角度报道拆违中出现的正反典型。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镇政府及村委会、物业小区管理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开辟宣传专栏、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及拆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