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中心城区拆违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中心城区拆违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黄办〔2007〕21号)


屯溪区委、区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局以上单位,驻黄各单位:
  《2007年度中心城区拆违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5月10日

  2007年度中心城区拆违工作实施意见

  为做好2007年度中心城区拆违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投资环境、改善市容市貌、降低拆违成本、加快建设速度为目标,坚持自拆助拆为主,强拆为辅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党纪监督、行政监管、行政执法三管齐下,有效遏制顶风违建,逐步解决历史违建,把中心城区规划控制区打造成无违法建设示范区。
  二、工作目标
  2007年的工作目标是确保中心城区重点规划控制区全年无新增违法建设,确保中心城区无影响市容市貌、阻碍城市建设的违法建设。
  三、拆违重点
  (一)违反城市和土地利用规划,顶风违建的违法建设;
  (二)为征地、拆迁而抢建的违法建设;
  (三)重点工程项目区域内的违法建设;
  (四)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的违法建设;
  (五)占压各种管线,影响供电、供水、供气安全,挤占消防通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六)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反响强烈的违法建设;
  (七)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设。
  四、完善拆违工作机制
  (一)明确责任主体。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镇政府及村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及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央和省驻黄单位及外地驻黄机构为拆违工作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人代表为违建监管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辖区)违法建设监管、制止和报告以及日常巡查和拆后管理,防止违建回潮。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