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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石建[2007]11号)


各县(市)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已经局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在普法工作中,要积极探索新的形式,注意总结经验,对工作中好的做法及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建设局。
  附件:
  1.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2. 石家庄市建设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的《石家庄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石家庄两大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促进和谐行业建设,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实现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宏伟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主要目标: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适应建设系统广大干部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工作,进一步提高局系统干部职工以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3、工作原则: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任务,要紧紧围绕我市和全省建设行业“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服务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石家庄,服务于推进建设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二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抓住建设领域存在影响和谐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普及建设法律知识。三要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认真研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新任务对普法工作的新要求,从建设事业不断发展的形势出发,探索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内在规律,增强工作主动性,创新工作形式。四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局系统各单位要根据专业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提高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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