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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贯彻广东省地方志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贯彻广东省地方志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惠府办〔2006〕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惠州市贯彻<广东省地方志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五月十五日

  惠州市贯彻《广东省地方志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实施意见

  《广东省地方志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业经省政府审定并通过,于2006年1月出台。为使我市地方志事业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更好地服务于党委和政府工作,服务于社会,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的深入发展,发挥地方志事业在文化大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明确未来五年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我市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我市地方志事业的发展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继承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增强发展动力,推动全市修志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惠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更好地发挥存史、资政、教化的作用。
  二、发展思路
  贯彻编修志书与研究开发地情资源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志书编修为基础,以志、鉴、系列地情书和媒体为载体,以信息化、网络化建设为手段,以开展地情资源研究开发为动力,以机构与队伍、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推动文化大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为落脚点,推进地方志事业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惠州、经济强市、文化大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总体目标
  以争当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排头兵为总目标。2007年完成并出版一、二轮合修的《惠州市志》;到2010年,完成全市的第二轮新方志编修任务;建立起门类较齐全、内容较系统的地情基础数据库,地情咨询服务水平有显著提高;市情研究和地情资源开发取得新成果;加强地方志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体制和机制;地方志理论研究水平有较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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