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出“生态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充实各类观瞻性、参与性、体验性和经营性内容,组织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文化展示和旅游活动,重点策划、包装休闲度假旅游、自驾车旅游、科技和工农业旅游、生态养生之旅、东江夜游、史迹旅游和会展观光旅游等特色旅游线路。
(四)建设一批旅游品牌项目:在“十一五”期间,建成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旅游大项目:1、罗浮山与中国保利集团合作开发的罗浮山旅游项目;2、惠东巽寮滨海旅游项目;3、广东御景峰国家森林公园;4、平海海滨温泉;5、辣甲岛旅游项目;6、中信汤泉项目;7、富力洲际国际温泉度假酒店;8、南昆山永利生态旅游度假区;9、富士山庄;10、象头山旅游项目;11、两江四岸城市观光旅游项目;12、白鹭湖旅游项目;13、博罗东山公园项目;14、苏东坡故居遗址公园项目;15、白盆珠国家生态风景区项目。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规范行业管理,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
(一)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功能。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和各主要景区交通网络建设,加强旅游区(点)和旅游交通沿线指示牌、通信、银行、医疗卫生、公厕、供水供电、宾馆餐饮、生态环保以及城市公共信息网络等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游客投诉、紧急救援、旅游咨询、散客服务等旅游服务机制。加大力度抓好旅游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旅游电子政务、旅游电子商务和网络销售,完善惠州旅游网站。
(二)规范旅游市场管理。认真整顿旅游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整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打击欺骗、强迫旅客购物和“宰客”等丑恶行为。强化旅游安全管理,防止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建立完善旅游业危机管理机制,提高危机管理和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旅游者权益保障体系,保障旅游者权益。
(三)重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构建旅游培训体系,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发展旅游教育。加强市旅游学校和旅游局导游管理中心的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旅游专业人才。推进岗位培训,组织旅游从业人员开展技能比赛等活动,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逐步建立和培育旅游人才市场,大力引进旅游人才。
四、培育和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提高旅游企业竞争力
(一)鼓励旅游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利用外资、民资开发旅游资源和兴办旅游项目。鼓励和引进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参与景区(点)的经营。对大型旅游建设项目,可采取招股筹资的方式投入;对纳入旅游开发计划,急需大规模维护和修葺,而使用单位没有能力开发的景点,可融资入股合作开发,提高旅游资源开发效率。
(二)深化旅游企业改革。推进国有旅游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员工持股等多种形式的改革,重点培育若干个旅游龙头企业。鼓励旅行社通过兼并、收购、品牌许可等形式实现集团化、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推动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小型旅行社代理化。积极发展民营旅游企业。完善星级酒店复查制度,抓好三星以下酒店星级评定及四星以上酒店星级初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