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惠市委发〔2006〕16号 2006年5月26日)
为科学整合我市旅游资源和相关发展要素,促进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第三产业的新兴支柱产业,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现就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指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兼顾,硬件建设与内涵挖掘相协调,以构建“百里生态旅游长廊”为核心,打造“生态休闲”旅游品牌为重点,大力实施旅游精品战略,全面整合、开发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良性竞争与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
(二)发展目标:以组团式山水生态城市为依托,以打造“休闲之都”为目标,形成“百里生态旅游长廊”旅游精品体系,即以西湖、两江四岸、“四东”文化、叶挺故居红色文化、历史名人风采和商务会展为主题的城市旅游组团;以阳光、沙滩、海浪、海岛观光、渔村文化为主题的滨海度假组团;以南昆山负离子森林浴、白盆珠国家生态风景区、温泉浴、古村落农家旅馆、永记生态园等生态和自然风光为主题的生态休闲组团;以罗浮山道教文化为主题的宗教文化组团;以大亚湾石化区、数码电子为主题的工业旅游组团,把惠州建设成为珠三角重要的旅游休闲度假基地。到2010年,建成4A景区6个、3A景区3个,建成五星级酒店达10家、四星级酒店20家;全市旅游接待总量突破2000万人次,其中过夜游客力争达1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100亿元人民币。
二、加快整合资源,打造旅游精品
(一)加强旅游发展规划。以打造“百里生态旅游长廊”为契机,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修编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重点景区专项规划。加强规划审批管理,全市旅游发展规划由市政府审批,县(区)旅游业发展规划经市旅游局审核后由县(区)政府审批。有关部门在审批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饭店等建设项目时,须征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防止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含量。着力开发东江客家文化、东坡文化、东纵文化、东征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及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加强对特色街区和古村落的保护和开发,支持开发和建设一批文化内涵丰富的古遗址,大力开发近现代革命遗址旅游资源,深入挖掘罗浮山道教文化,打造宗教文化旅游品牌。充分利用惠州民俗、民间节庆、民间艺术、宗教文化资源优势,挖掘客家山歌、渔歌及戏剧、歌舞等民间文艺资源,丰富旅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