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县(区)政府设立发展第三产业专项奖励资金。以投资额、创造就业岗位和税收贡献为评价要素,每两年评选一次,对为我市第三产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五、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发展第三产业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来抓,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市、县(区)要成立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要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定期研究分析第三产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引导、指导和扶持。要加大财政投入,舍得优惠让利,以资源换资本,以小投入换取大投入。要建立第三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领导分工负责制,加强跟踪督查,促进各项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实和重点企业的发展壮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决定精神,充分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积极主动地做好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各项服务工作,努力为第三产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加强统筹,协调发展,为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提供产业支撑。要加快全市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全面提升我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水平。要进一步发挥优势,大力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全力推进石化产业做大做强。要大力扶持和鼓励汽车配件、现代装备、服装制鞋、食品加工、药品生产等重点行业及配套企业的发展。要通过推进中心镇、农业产业化和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不断提升农村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和消费能力的增强。
(三)转变观念,强化服务,为加快第三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用抓工业发展的热情和力度自觉投入到抓第三产业的发展。要进一步加强服务型和廉政型政府建设,充分认识和理解投资经营第三产业的困难和压力,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尊重和维护第三产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本区域、本部门和本行业的近期和较长远的发展规划,以指导和引领第三产业各行业的发展;要对实施发展规划中的项目立项、投资筹措、建设进度等关键环节进行跟踪,促进发展规划的如期实现。要放宽准入条件,拓宽准入领域,凡国家没有明文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和项目,都应允许市内外的民资、外资、国资进入。要制订和实施各种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和吸引更多的资本特别是国外和国内大集团、大企业的资本投入我市第三产业发展。
(四)创新人才观念,培养引进并重,为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要依托国内大中专院校,特别是惠州学院、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惠州旅游学校、惠州卫生学校、惠州商业学校等,加大第三产业人才培养力度。要放宽条件,优化环境,吸引更多的第三产业人才来我市落户和就业。要制订和实施人才激励政策,大力宣传和表彰为我市第三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投资创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