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强地名数据库建设,夯实数字化地名服务工作根基。建立集保存、传递、更新、应用地名信息于一体的市、县(区)两级地名数据库,并与省及全国联网,逐步实现省、市、县(区)地名数据库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地名数据库主要包括地名属性数据库和地名地图数据库。各级政府要把地名数据库建设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
在建立地名数据库的方法上,首先要做好地名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过去地名普查(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开展地名补查,进行标准化处理,搞好地名资料的更新工作;其次要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地名数据库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设置数据项目和内容,选用合适的处理系统,配备好硬件设施;三是组织专业人员把标准的地名属性和地名地图资料编录入库,确保地名数据库达到信息齐全、符合标准、现势性强、处理系统先进、运行稳定的要求。我市建议使用省民政厅与省国土资源厅开发的区划地名信息管理软件,采用一步到位的办法建立地名属性和地名地图数据库,即区划地名管理信息系统。各县、区地名数据库在2006年12月前完成,市地名数据库在2007年6月完成。2007年底,在全市范围实现网络互联,地名信息资源共享。
(五)进一步做好数字地名服务工作,不断满足公众对地名信息的需求。要依托地名数据库,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将地名信息与电子计算机、电信业务、互联网络、移动通讯等技术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发地名公共服务项目,逐步向社会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实用的地名信息化服务。一是筹建惠州地名查询系统,2008年1月试运行,2008年6月正式开通,逐步开展网上地名查询服务。二是2008年前开通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手机短信问路服务项目,并按照民政部的要求使用统一的电话号码。三是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人流密集的大型公共场所设立地名信息触摸屏,方便人民群众查路问路。四是从2009年开始,逐年出版地名查询光盘。此外,要根据城市功能的需要不断开发更高层次的服务项目,力争把我市建设成为数字地名城市。地名查询系统建成后,要积极搞好宣传工作,公开地名信息服务项目和使用方法;要立足长远,制定地名数据库、地名信息化服务系统的维护使用制度,切实加强管理,确保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转。
三、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
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要建立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各单位,共同抓好落实。同时,这项工作又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要求社会参与,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