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惠府办〔2006〕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惠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六月七日
惠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工作,完善消防工作联动机制,切实抓好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保障国家、集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建立惠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第一召集人:林添好 副市长
第二召集人:巫汉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杨锦财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
李仕民 市旅游局副局长
蔡榕阳 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苏猷 市安监局副局长
罗志荣 市发改局副局长
游水生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可辉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庭阳 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陈启亮 市经贸局副局长
胡志威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柏培 市卫生局副局长
廖嘉培 市劳动保障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苗建宏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曾日荣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达生 市质监局副局长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
(一)市安监局的职责和任务。
1.职责。执行《
消防法》第
2条、第
14条及其《实施办法》第3条、第5条规定的职责,在本单位并督促所辖直属单位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落实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部署的工作和任务。
2.任务。(1)督促所辖直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分析消防安全状况,根据联席会议的部署落实各项工作;(2)协调安全生产管理中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协同开展消防安全工作;(3)认真落实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摸清本系统消防工作基本情况,排查火灾隐患,并采取措施认真整改;(4)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组织发动本单位及所辖直属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整改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