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建设局:对清查出的越权审批项目中未经规划建设审批的项目,依法进行查处。
市国土资源局:对清查出的越权审批项目中未取得土地使用审批手续的项目,依法进行查处。
市农业局:负责做好禁养区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点)清理的具体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理和管理工作。
广东电网公司惠州供电局:根据电力管理部门作出的停电行政处罚决定,对被依法责令关闭、取缔的违法企业停止供电。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组织阶段(2006年6月20日前)
各县、区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动员、组织和部署,并对辖区内的重污染源进行全面摸底清理,确定执法重点,制定本地区的行动方案。各县、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以及阶段情况在6月20日前报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和监督落实阶段(2006年6月~9月)
各县、区要对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和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深入的检查,针对存在的环境隐患进行自查自纠,提出整治意见并逐步解决,并按照《重污染行业环境安全情况调查表》填写自查情况,于2006年6月30日前报市环保局。挂牌督办名单和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名单及保护区内企业排污情况、工业园区内环境违法企业情况、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情况分别于6月底、7月底、8月底前报送市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环境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由市环保局牵头,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分阶段对各县、区开展稽查和检查,重点检查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效果、问题和整改情况,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价,督促制订、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06年9月~11月)
各县、区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出长效管理的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并初步建立重污染行业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区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要在2006年11月5日前报送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附件:
重污染行业环境安全情况调查表
行业类别: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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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企│企│ 厂址 │ 坐标 │所属区│原材│主要│ 排放量 │ 排放去向 │主要│备│
│号│业│业│ │ │域类型│ 料 │污染├───┬───┼──┬──┬─┤环境│注│
│ │名│代│ │ │ │ │ 物 │ 废水 │ 废气 │河流│是否│所│安全│ │
│ │称│码│ ├─┬─┤ │ │ │(万吨│(立方│名称│在饮│属│隐患│ │
│ │ │ │ │经│纬│ │ │ │/年) │米/年 │ │用水│流│ │ │
│ │ │ │ │度│度│ │ │ │ │ ) │ │源保│域│ │ │
│ │ │ │ │ │ │ │ │ │ │ │ │护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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