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法制教育与诚信道德建设相结合,精心打造诚信企业品牌。诚信是一个企业家、一个企业的生命线。近年来,我们在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法制教育的同时,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强诚信道德建设,建立诚信机制,倡导广大企业主依法诚信经营、依法诚信纳税,争创诚信企业品牌。如工商、工商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联合在全市企业中开展了诚信承诺和“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评选活动,加强对当选企业的宣传报道,营造诚信守约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法制教育与依法治企相结合,精心打造法治企业品牌。法制教育是依法治理企业的基础,依法治企是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归宿。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普法与依法治企相结合的新路子,精心打造出一批法治企业的品牌。首先,开展形式多样地法制教育。我们在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员工法制教育的同时,重点抓好对非公有制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重点宣传学习《
合同法》、《
商标法》、《
广告法》、《
专利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公司法》和WTO规则等法律法规。如惠阳区在2002年9月对739名特种特殊行业负责人(绝大多数是民营企业主)和管理人员开展了为期5天的培训。博罗县人大常委会于今年作出了《关于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法制教育的决定》,从5月中旬起至8月底,对全县近20万外来人员进行了为期三个多月的普法教育,并专门编印了《博罗县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活动资料·以案说法选编》。 5年来,我市共为非公有制企业上法制课7500多堂次,培训普法骨干近18万人次,派发宣传资料620多万份,推动了非公有制企业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其次,健全企业普法依法治理机构。我市各地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部署。目前,我市大多数民营企业都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如惠州富绅服装工业有限公司早在1996年就成立了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在公司内部专门设立了法制科,具体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工作和其它法律事务。第三,狠抓依法治企工作。推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企业法人代表担任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第一人,对不落实普法教育,发生员工闹事、集体上访等事件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劳动纪律制度,按照《
劳动法》的要求,各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出台了生产与安全守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推行党员联系职员责任制,及时总结推广隆生集团实施“员工守法工程”,即每一位党员在带头成为“守法员工”的同时,带动1-3名普通员工成为“守法员工”的经验做法,通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员工学法守法用法,有效地增强了广大非公有制企业主及外来员工的法律意识,使外来务工人员成为劳动和守法的模范。2001年以来,共约有1100多名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获准免费迁入我市城市户口。特别是2004年5月,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了《惠州市非公有制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规范了我市非公有制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和保障了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我市也成为全省第一个制定颁发此类规范性文件的地级市。我市非公有制企业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受到了省普法办的肯定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