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将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分工直接与其掌握专业法律知识的程度挂钩,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以激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切实落实奖惩制度。把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与推行执法责任制、创建文明执法单位有机结合,奖优惩劣,推进依法行政。早在2001年,我市就在全市各级、各单位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实行错案追究责任制。
(四)推行聘任制度,完善教育基地,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进一步加强
我市各级普法、综治、教育、团委等部门通力合作,加强了对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促进了依法治校的深入开展。5年来,我们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法制辅导课教学工作。目前,全市中小学校均已开设法制辅导课,普遍做到每学期举办1至2次法制辅导课,并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5年来,全市共上法制课60000多堂次,受教育人数达250多万人次。
二是全面推行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在2001年我市开展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聘任制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03年,市综治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工作的通知》,在全市中小学校推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聘任制。各级都把落实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聘任制、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列入年度综治工作计划,并着重抓好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到中小学生法制教育与综治工作同部署、同检查考核、同总结表彰。目前,我市1416所中小学校已全部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基本形成了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思想政治课教师为主体,党、团、队干部为骨干,各课教师全员参与的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队伍。
三是建立完善法制教育基地。目前,除市劳教所和市看守所被建成市直学校法制教育基地外,还在惠城区汝湖镇建成了一所多功能的教育基地,各县(区)也普遍建立了1至2个法制教育基地。5年来,各教育基地共接待大中小学师生20多万人次参观学习。
四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全市各中小学校为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5年来,举办法制专题文艺演出150场,观看人数近30多万人次;举办法律知识竞赛26次,20多万人次参加;举行禁毒宣誓仪式35场次,近36万人次参加宣誓和禁毒大游行活动。
(五)实施“民心工程”,打造“三大品牌”,非公有制企业普法依法治理走向规范化
我市外来流动人口约有110多万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约有70万人,主要集中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外来员工的普法教育,一直是我市普法工作乃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难点。近年来,尤其是省委、市委把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列入“民心工程”后,我们进一步加强了非公有制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精心打造法制教育“三大品牌”,实现了既保障了外来员工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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