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考核为10分。重点考核对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态度和完成全年纠风工作任务和交办工作的情况。根据评议组的监督检查和暗访进行评分。由评议组集体研究扣分 (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网上经常评议为20分。根据网上人民群众日常对各部门和行业提出的意见情况和对群众评议中反映的问题的解决情况来考核,满意和不满意综合考评后,排出名次确定分值。
4.政务公开(政府诚信)情况为10分。按照政务公开考评办法的得分乘以10%为本部门或行业的得分。
5.明查暗访考评为10分。由各市政府纠风办召集所在市有代表性的国有、民营企业征求意见,同时组织暗访,根据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考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四、评比奖励办法
评议结果分为最佳先进单位、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被评议部门按类别和综合满意率顺序分别排序,每一类别原则按30%的比例确定先进单位,先进单位的综合满意率必须在75%以上;综合满意率高于60%的为达标单位,低于60%的为不达标单位。对省级政风行风评议先进单位,颁发奖牌。行评连续10年被评为先进单位的部门、行业可评为最佳先进单位。
在广泛评议的基础上,开展基层标兵站所(窗口)评比活动,年终全省将评选表彰100个行风建设先进基层单位和100个先进个人。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府诚信是转变工作作风,打造服务型政府,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维护群众利益,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形式,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把政风行风和政府诚信评议工作摆到重要日程,部门和行业一把手要亲自抓,通过评议政风行风和政府诚信,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和政府诚信缺失问题。各市政府纠风办和省(中)直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统一要求,独立组织政风行风和政府诚信评议,并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指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二)注重实效,加强整改。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群众欢迎的新形式,充实需要的新内容,注入解决问题的新办法。被评议部门要在为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服务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上下功夫,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行风建设和政府诚信建设的重点,切实取得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
(三)保证进度,整体推进。动员部署工作要在4月份之前完成,集中评议工作要在10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汇总、考核、综合评定工作要在2008年1月份结束,同时将结果上报省政府纠风办。2008年2月底以前要完成全省的综合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