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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7]2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纠办发[2006]8号)要求,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将与民主评议政府诚信相结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优化辽宁经济发展软环境和打造服务型政府的主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政府诚信缺失问题,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和诚信政府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树立部门和行业的良好形象,为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和建设和谐辽宁服务。
  一、评议对象及内容
  (一)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对象是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重点是与软环境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高度关注以及相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部门和行业。按5类对88个部门和行业进行评议。
  1.重点评议部门(11个):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农委、省劳动保障厅、省工商局、省环保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
  2.执法监督类(10个):省司法厅、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省烟草专卖局、大连海关、沈阳海关、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动物卫生监管局。
  3.综合管理类(26个):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外办、省国土资源厅、省信息产业厅、省中小企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外经贸厅、省商业厅、省文化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旅游局、省知识产权局、省体育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有色地质局、省人防办、省海洋渔业厅。
  4.社会服务类(20个):沈阳铁路局、省气象局、省电力公司、省邮政局、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网通辽宁分公司、中国电信辽宁分公司、中国移动辽宁分公司、中国联通辽宁分公司、中国铁通辽宁分公司、南航北方分公司、沈阳桃仙国际机场、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国人民保险辽宁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辽宁分公司、中石油辽宁销售分公司、中石化辽宁销售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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