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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1)制定农作物生物灾害预警、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计划,组建和完善农作物生物灾害的监测和预警系统。
  (2)收集、汇总和发布灾害信息,掌握动态,指导各县(市、区)的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和处置行动。
  (3)向成员单位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和市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示,通报工作动态。
  (4)组织开展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行动,负责农作物生物灾害防范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技术咨询机构
  市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市农业局负责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农业科研、教育、推广、气象、生态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职责为:
  1、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风险评估意见和预警,为启动本预案提供技术咨询。
  2、提供农作物生物灾害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和参谋。
  3、提出并实施农作物灾害预防、控制和处置技术的攻关研究。
  4、研究分析成灾原因,提出恢复农业生产的建议意见。
  (四)县(市、区)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县(市、区)政府依照本预案组织指挥体系的构成,成立县(市、区)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分级负责,指挥本地区农作物灾害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行动。在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办公室,负责本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参照市应急指挥部专家委员会的组成,结合本地实际,设立县(市、区)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专家组。

三、灾害分级


  根据《浙江省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农作物生物灾害的性质、种类、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将灾害分为三级,Ⅰ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Ⅱ级(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Ⅲ级(较大农作物生物灾害)。
  (一)Ⅰ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
  1、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经预测发生趋势为大发生,或已经产生危害,成灾面积为省内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以上,控制难度较大的;
  2、发现从国外、省外传入我省或我省局部已发生的检疫性外来有害生物,经风险分析综合评估风险极大、特别危险的;
  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Ⅰ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的。
  (二)Ⅱ级(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
  1、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经预测发生趋势为大发生,或已经产生危害,成灾面积为我市内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以上,控制难度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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