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农牧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
1.采取广大农牧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持续不断的、经常性的农牧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大中专学生志愿者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等为载体,开展“公共卫生进农牧区”、“农牧区食品安全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农牧区基层组织、学校等各类主体的作用,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2.加强农牧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固定的宣传教育阵地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编写、制作针对农牧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类从业人员以及农牧区群众、中小学校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光盘等专门教材及资料。
3.提高农牧区群众食品安全素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让农牧民群众了解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引导群众逐步改变不良的生活、饮食习惯,切实提高农牧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同时,要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农牧区中小学生教学计划,开设食品安全知识讲座课程,讲授科学饮食、均衡营养、安全消费、防范风险、应急自救等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并通过中小学生影响扩大食品安全知识的传播和宣传。
4.提高农牧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以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为主体,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农牧区食品产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准规范等方面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农牧民科学、合理使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兽药和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安全食品的管理规定、生产要求和良好效益、重要意义等方面的宣传。
5.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参与农牧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揭露、曝光农牧区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跟踪报道采取的措施及效果;要深入宣传各类优良品牌食品,大力宣传我区优秀食品企业,提高我区农畜产品及食品信誉。
八、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标准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通过对重点品种抽检等科学评估手段,开展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绩效考核,客观评估各地(市),特别是农牧区食品安全及其监管基本状况,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企业、问题品种,促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地开展,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水平。2007年年底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各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进行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各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及时对所属各县(区)开展食品放心工程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