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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贯彻实施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意见的通知

  (2)树立不利用网络发送有害信息或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以及窃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保密信息的牢固意识。

  模块四: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

  (1)了解与人们生产、生活相关的自然灾害发生的一般规律和灾害发生前的特征,基本掌握在自然灾害中自救的各种技能,学习紧急救护他人的基本技能。

  (2)了解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能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为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作贡献。

  (3)基本掌握与学习和生活密切相关的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和救护知识。

  模块五:预防和应对心理类事件。

  (1)培养学生具有适应高中学习环境的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充分开发学习的潜能,在克服困难取得成绩的学习生活中获得情感体验。

  (2)在了解自己的能力、特长、兴趣和社会就业条件的基础上,确立自己的职业志向,进行职业的选择和准备。

  (3)学会尊重、理解和关爱他人,能够妥善处理人际交往中的冲突和矛盾,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4)提高承受挫折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

  (5)理解生与死的意义,培养积极的生命态度,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和人生观;学习规划自己美好的人生。

  模块六: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1)自觉抵制校园暴力,维护自己和同学的生命安全。

  (2)树立正确的安全道德观念,在关注自身安全的同时,去关注他人的安全,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三、实施途径

  (一)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中小学校应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分年级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公共安全知识教育。各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要挖掘隐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与显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一起,与学科教学有机整合,按照要求予以落实。小学阶段主要在安全与健康、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中进行。中学阶段主要在安全与健康、思想品德、生物课和其他课程中进行,各学校要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进行集中授课。

  (二)利用地方课程的时间,广泛开展公共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班、团、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参观和演练等方式,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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