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邯郸市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邯郸市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工 作 要 点
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实现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构建和谐邯郸这个中心,针对当前市场经济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好转,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四省交界区域经济中心做出贡献。
一、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和餐饮卫生集中监管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办发[2004]23号),全面落实2007年2月8日国务院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切实加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管理。
(二)加强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快制定全市农业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完善有关标准,普及农业标准化技术;强化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在生产和使用环节的监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制度,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扩大检测覆盖范围,切实加强对蔬菜、畜产品和水产品监督抽检;加强对认证农产品的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监测,推行产地编码和包装标识,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大力推进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逐步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三)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研究制定涉及食品安全项目、检测方法等内容的地方标准;认真组织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食品认证标志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严厉打击添加有害化学物质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以及使用非食品包装材料包装食品行为;大力整顿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取缔无证无照加工企业,集中整治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
(四)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加强食品市场巡查和质量监测,完善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加强对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超市和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