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气象公共服务职能。各级政府要把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通过改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气象信息的迫切需求,为社区、农村、学校和企业的提供优质、便捷气象服务。引导有关媒体、网络和通信运行企业积极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气象信息的播发工作,开设和办好广播、电视气象专用频道(栏目)、报刊气象专版(专栏),以气象警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息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报警报信息,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覆盖面,建立畅通的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性。
五、强化生态与农业气象服务工作。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充分利用有利的气候条件,指导农业生产,科学调整种植结构,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服务,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分析,建立健全农业气象灾害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等业务,减轻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开展气象服务信息进乡镇、进农户工作,加强各类气象信息在农村的传播和服务,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气象保障。
六、重视气象资源的开发利用。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气候资源在“生态绍兴”建设、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前瞻性作用,重视在区域发展规划、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建设中的气候影响评价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提高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重视气候资源评估和开发利用,认真做好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的高分辨率普查,为制订和修订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为风电场和太阳能电站勘察、选址提供技术支持。
七、加快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作业体系建设。建立由市级统一协调指挥、县级分地具体实施作业的火箭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作业机制,落实相应的经费和装备。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抗旱、森林防火、空中水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中的作用。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
八、推进气象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制订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配套政策规定。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切实加强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雷电灾害防御、空飘气球等的行政执法力度,严格禁止非法从事气象探测活动。严格按《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8号令)等有关防雷减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把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防雷设施建设,严格执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人员集中场所、重要设施的雷击风险评估、预警预报、技术服务,高度重视农村防雷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