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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妇女发展规划和绍兴市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8.加强基层妇代会建设,重视对妇代会成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妇代会成员的素质和能力。在基层妇女组织中,创新妇女干部选拔机制,探索实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
  9.扩大妇女民主参与渠道,增强妇女民主参与意识。在基层民主选举中,引导和鼓励妇女积极参与竞争,自觉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基层妇女参与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的比例逐步提高。
  三、妇女与教育培训
  (一)主要目标
  适龄女童平等接受15年基础教育;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高妇女的科技水平;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1.3-5周岁学龄前女童入园率达到97%以上。小学、初中适龄女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到99.9%以上。
  2.初中毕业女生升入高中段的比例达到95%以上。
  3.三类残疾女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达到99%以上,其他阶段受教育率与正常女生基本保持一致。
  4.严格控制成年妇女、青壮年妇女新文盲产生。
  5.加强女科技人才培养,提高妇女的科学素养。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中女性的比例。
  6.提高妇女接受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的比例和平均受教育年限。
  (二)策略措施
  1.将妇女教育纳入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重视妇女人才资源的开发,加强对各类女性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加大对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的投入,缩小女童受教育的地区差距。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继续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社会助学活动,保障适龄女童与男童同步接受15年基础教育。
  3.加快高校建设,让女性平等接受优质的高等教育。利用网络和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增加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通过实施“大学生助学计划”等方式,帮助困难家庭女大学生完成学业。
  4.发展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普及社区教育,提高妇女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继续开展扫盲教育,为妇女开辟多样化的学习培训途径,逐步建立妇女终身教育体系,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和创新适应能力。
  5.加强科技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工作,提高妇女的科技素养,吸引和鼓励优秀女性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培养造就一批女性学科带头人和女性专业人才。以“农函大”、“农民学校”、“妇女学校”等为阵地,开展“一专多能”、“农民技术员”等培训,使90%以上的农村女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
  四、妇女与健康保健
  (一)主要目标
  城乡妇女普遍享有卫生保健服务,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提高妇女生育健康水平,保障育龄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权利;增强妇女健康意识,提高妇女身体素质。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
  3.开展妇女妇科病的普查,提高妇科病普查率。
  4.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妇幼卫生保健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享有同等的生育和卫生保健服务。
  5.县以上妇幼保健经费每年增长速度不低于同级医疗卫生经费的增长幅度。
  6.市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乙等标准,县级妇幼保健院100%达到二级乙等标准,妇幼保健所100%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7.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保健人员,按辖区管理人口15000:1配置。
  8.孕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比“十五”时期有所下降。
  9.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10.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14/10万以下,因产科出血死亡的比例控制在25%以下。
  11.市级建立产前诊断机构。
  12.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达到90%以上。
  13.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6/1万以内。
  14.出生人口性别比得到有效控制。
  15.妇女体育人口达到45%以上。
  16.妇女体育组织网络和健身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二)策略措施
  1.把妇女健康列入各级政府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增加对妇幼保健服务经费的投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加大对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员以及卫生保健产品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危害妇女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2.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按照《浙江省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进行建设;开通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产科应急处理能力。加大对妇幼卫生保健人员的技术培训,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妇幼专业队伍。
  3.完善农村、社区的卫生服务网络,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社区健康促进工程”,为妇女提供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全市已婚妇女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病普查。加大对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妇幼保健工作的支持力度。
  4.提倡婚前医学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免费婚检。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做好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新生儿疾病筛选等专项技术服务工作,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疾病发生率,提高母婴健康水平。
  5.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在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确保妇女平等受益的基础上,对贫困妇女实行医疗救助,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设立定点优惠医院。流动妇女在计划生育和卫生保健等方面逐步享有与本地妇女同等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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