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女职工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权利,妇女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比例同全市社会保险覆盖比例同步增长。女职工享有生育保险的权利。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万人左右。
5.贫困、残疾妇女生活水平逐步改善,贫困妇女数量逐年减少。
(二)策略措施
1.把妇女创业与就业工作纳入政府推进就业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和完善开发妇女人力资源,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的政策措施。拓宽妇女就业领域,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不断提升妇女的就业层次。
2.加强对妇女就业的引导,鼓励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和服务,努力为妇女劳动力提供优质、便捷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劳动保障部门和高校、企事业单位努力为女大学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广开就业门路。
3.进一步实施“城乡妇女劳动力培训工程”,加强对妇女的职业培训,提高她们的生产技能和就业能力。积极扶持发展“妇字号”产业基地,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巾帼创业带头人”,提高女职工适应现代化生产的能力;对下岗失业妇女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引导和帮助农村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4.在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中,为妇女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小额贷款资助等服务,建立一批妇女为生产主体的规模化、标准化特色优势农业基地,发展一批妇女为业主或法定代表人的农业专业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培育一批妇女当家的“农家乐”特色示范户。在发展具有绍兴优势的农业主导产业中,发挥妇女的重要作用。
5.深入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增强女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女职工劳动保护列入企业集体劳动合同,扩大签订女职工专项协议的覆盖面,逐步规范女职工劳动用工制度和特殊劳动保护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设置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卫生设施,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6.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女职工平等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社会保障。积极探索实施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努力扩大妇女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完善职工生育保险配套措施,依法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
7.在推进城市化和实行农村综合改革中,依法保障农村妇女的经济权益,使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安置、社员股份量化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做好被征地农村妇女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劳动年龄段妇女实现就业。
8.健全和完善对低保边缘困难妇女的助医、助学、助困等帮扶措施。为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妇女就业和再就业比例。
二、妇女与决策管理
(一)主要目标
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管理的程度;提高妇女参与基层民主建设的水平;注重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
1.市、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应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乡镇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已有基础上合理增加。市、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正职女干部保持一定的比例。
2.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比例比上届有所提高。
3.市、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应不少于20%。
4.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城市社区组织、农村自治组织中有女性成员。女职工比较集中的部门和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各级专业人才评选中妇女有适当比例。
5.基层组织民主选举中,妇女参与率达到90%以上。村民代表中,女代表达到20%以上。职工代表中,女职工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二)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管理的政策措施。在换届工作中,提高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的比例,保障妇女平等进入权利机构和决策层面。
2.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列入各级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按照培养、选拔女干部规划,完成市、县(市、区)、乡镇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目标,并逐步平衡女干部在不同层面、行业和部门之间的分布。
3.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在选派干部上挂、下派、轮岗、交流、学习时,保证女性有一定的比例。加大发展女党员工作力度。重视女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使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4.重视奖励、表彰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加强对优秀女性的宣传,提高优秀女性在社会上的知名度。扩大视野,发现和推荐优秀女性人才,建立各级女性人才档案。
5.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和要求,在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时,除特殊职位外,不得设置性别要求。坚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干部选拔、聘用、晋升上为妇女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6.制定涉及妇女重大利益和合法权益的政策规定时,听取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发挥各级妇联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使其成为反映妇女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
7.重视企业高层次女性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优先改善女性较集中行业妇女参与管理的状况,提高女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