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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3)各县(市、区)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发挥辐射作用,使受扶残疾人尽快脱贫,逐步过上比较宽裕的生活。对扶贫基地在硬件、软件、规模产量、功能、辐射效应等条件上作量化规定,因地制宜加强扶贫基地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4)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贫困残疾人帮扶活动。
  (五)残疾人社会保障
  1.任务目标。
  在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健全低保边缘群体中残疾人的各项保障措施。城镇残疾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鼓励和帮助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帮助农村残疾人参加当地农村养老、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推进残疾人托管(安养)工作。实施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
  2.主要措施。
  (1)积极制定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范围,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2)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生活不能自理、无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和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家庭,实行助困帮扶措施。
  (3)促进社会各类用人单位为招用的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建立健全残疾人失业登记、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基本养老保障补助制度。
  (4)市、县(市、区)普遍设立残疾人专项扶助资金,提供发展援助与意外救助,使各类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得到切实保障。
  (5)积极推进公办和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托管(安养)机构建设,对民办非营利性残疾人托管(安养)中心,在土地使用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6)以政府出资代缴参保金的方式,帮助农村残疾人和城市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中的残疾人参加当地合作医疗等保障制度,其中经济欠发达地区可先以上述人员中的贫困残疾人为重点帮助对象。与医疗康复有关的项目普遍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还应适当提高报销比例。
  (7)对贫困残疾人的康复训练、社区康复治疗、工(农、娱)疗康复、辅助器具验配、家长亲友培训等,普遍实施康复救助;继续以贫困残疾人为重点资助对象,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长江新里程计划”、“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等项目。
  (8)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危房改造的资金投入,在确保圆满完成全市残疾人“千户安居工程”任务的前提下,努力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助残安居工作的制度化、日常化。
  (六)残疾人文化体育
  1.任务目标。
  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体活动,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残疾人融入公共文化生活。提高残疾人特殊艺术水平,推动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进一步满足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需求,提高残疾人身体素质。
  2.主要措施。
  (1)公共文体机构普遍对残疾人优惠开放并提供特别服务。各类公共文体活动吸纳残疾人参与。市图书馆建立盲人图书室,县级以上残疾人基础设施中要建立残疾人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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