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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2.主要措施。
  (1)继续做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医疗队为我市经济薄弱地区的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的组织工作。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建立低视力康复部,为各县(市、区)的低视力康复作好服务指导工作。
  (2)进一步巩固完善全市新生儿听力障碍早期筛查网络,努力提高聋儿的早期发现率、早期助听器验配率和早期康复训练率;合理调整县级聋儿语训班(点)的布局,充分发挥基层聋儿康复资源的作用。
  (3)市、县两级主要综合性医疗机构建立康复医学科,对住院肢体障碍病人进行早期临床康复训练。
  (4)承担社区康复任务的县(市、区)医疗康复机构开展对成年智力残疾人的社区康复训练服务指导。依托各地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相应设施,开展以学龄和成年智力残疾人为对象的智力残疾综合康复服务。
  (5)以精神卫生机构或综合性医院精神卫生科为龙头,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建立覆盖当地城乡全部人口的精神卫生检测、治疗和康复网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立示范性康复设施。
  (6)加强全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建设,并以创建达标站活动为载体,促进各级用品用具供应站的规范化建设。
  (7)进一步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各县(市、区)普遍开展规范化的社区康复服务,逐步使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相应的基本康复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以残疾筛查、康复治疗护理、康复训练、康复知识普及和转介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康复服务。将社区康复档案内容逐步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并统一管理。
  (8)加强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建设,注重服务水平和创办特色,进一步提高综合康复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示范和技术指导作用。对康复重点项目争取达到开设30张康复病床;争取逐步增加康复服务项目。
  (9)对市、县(市、区)级康复工作管理人员、康复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社区康复员开展统一的规范化培训,五年内争取轮训一遍,并逐步实现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管理。2010年前,市、县(市、区)针对五类残疾人的康复业务,至少培养1名康复技术指导专家。
  (二)残疾人教育
  1.任务目标。
  以提高基础文化水平的义务教育和就业能力的职业训练为重点,使可以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当地其他儿童少年同等水平。加快特殊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盲、聋、弱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100%。大力拓展聋教高中段职业教育,促进特殊教育与其它教育的协调发展。每年上录取分数线的高考残疾学生做到应录尽录。
  2.主要措施。
  (1)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积极推进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
  (2)做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与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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