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知
(绍政发〔200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6年,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任务。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2006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经市人口计生工作考核组考核,各县(市、区)得分均在85分以上,均为“达标”。根据考核成绩,现决定授予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越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优胜奖”;鉴于嵊州市在人口计生工作中成绩突出,多次受到上级业务部门表扬,授予嵊州市“人口计生工作贡献奖”。
希望各地各部门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