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自治区畜牧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畜牧厅政风行风整改措施》的通知

新疆自治区畜牧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畜牧厅政风行风整改措施》的通知
(牧党字[2006]17号)


畜牧科学院党委,厅属各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厅机关各支部:
  现将《自治区畜牧厅政风行风整改措施》印发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并制定好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三日

  自治区畜牧厅政风行风整改措施

  根据自治区政风行风评议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按照2005年自治区政风行风评议情况通报精神,结合畜牧厅具体工作实际和政风行风评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认真搞好整改提高工作,促进现代畜牧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针对机关政务公开不够、行政执法体制不顺、执法不到位、程序不严谨和文书不规范的问题。今年,重点对行政审批权限和行政执法体制认真进行疏理规范,厅机关和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监督职能的单位,要在去年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将行业行政审批和执法事项,继续全部予以公示,特别要做好厅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许可事项要公开行政处室、许可内容、法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承诺、收费依据、以及办事应达到的标准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办法等。政务工作要公开机关各部门的职能、权限和责任,各处室要依据职责,分别拿出详细的办事依据、办事原则、办事条件、办事程序等内容,印制成活页牌,便于查看和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务内容,精简办事程序,强化办事纪律,方便办事群众。
  执法工作要做到违法事实要清楚,执法程序要规范,运用法律要准确,行政处罚要恰当,结案归档要及时。达到执法管理工作五公开:公开办案人员身份,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依据,公开处罚决定,公开申诉制度,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程序不严谨和文书不规范的问题。积极开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具有行政审批权、市场监管权、人财物管理权的领导和部门的负责人,要采取跟踪调查管理的办法,逐项逐事逐人随时检查,建立严格的错案责任和违规执法追究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不断完善用制度管理、让群众监督、靠自我约束的有效监管机制。
  分管领导巴特尔副厅长督导,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有关单位(处室)或事项的督促检查与落实,做到政务公开详细、执法体制顺畅、职能权限分明、公示内容准确、便于群众查看、监督处罚到位。达到工作人员政策法律清楚、执法审批规范、办事程序透明、资料登记标准、追究责任明确,实现严格、公正、公开、规范的要求。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