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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副秘书长和办公厅负责同志分工部分调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副秘书长和办公厅负责同志分工部分调整的通知
(赣府字〔2006〕32号 2006年4月6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研究,现将省政府副秘书长和办公厅负责同志分工作如下部分调整: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厅党组书记姚木根协助分管副省长抓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副书记金细安协助常务副省长抓金融、外汇管理、保险、证券、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方面的工作;不再抓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肖亻毛根协助分管副省长抓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旅游、内贸、工商行政管理、物资、经济研究方面的工作。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吴晓军协助办公厅主任分管厅综合处。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曾范庚兼任省龙泉住宅小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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