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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惠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和监督。各地要在2006年8月底前,对辖区内的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生产企业和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3.开展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以农村集贸市场定型包装食品和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2006年国庆节期间和2007年春节前分别开展全市集中监督执法行动。
  4.加强集体食堂的监管。针对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多发的情况,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的协调、合作,加大对集体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快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进程,建立和完善开办者的相关责任制。
  (六)结合地方特点,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1.继续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以乡镇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检查地区,学校周边餐饮档、食品加工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乳及乳制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果冻、饼干及糕点为重点检查品种,依法查处制假售假、搀杂使假及经销不合格、过期变质、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未经检验和来源不明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儿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切实加强儿童食品监管薄弱环节整治和规范工作。
  2.组织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在总结近年各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豆制品的整治和规范工作。各地政府要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的《惠州市豆制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生产不合格豆制品行为,引导扶持发展一批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切实提高豆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水平和豆制品的卫生质量。
  3. 加强对传统及特色食品,如土制油、自制(配)酒、肠粉、河豚鱼、梅菜、茶叶、蜂蜜等品种的生产、经营的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对往年整治的咸菜、咸(皮)蛋等品种要“回头看”,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七)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1.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启动市、县两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重点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建设。继续配合省有关部门开展乳品、猪肉、香精香料、甜味剂、化妆品等五个品种的信息主动收集、分析工作。
  2.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全面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惠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相关部门要确定各级事故应急责任人,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对延误事故处理时机、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积极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回访督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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