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春季科技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2006年4月13日 苏农机科〔2006〕6号)
各市农机局:
现将《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春季科技服务的通知》(农办科〔2006〕1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春季农机化科技服务活动。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春季科技服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和协调,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要按照“工作措施到村、上下联动抓户”的要求,转变工作作风,下沉工作重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广泛发动各级农机科研、教学、推广单位以及农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机企业参与科技服务活动。农机推广、教育培训单位要在科技服务中发挥主导作用,组织动员本单位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农户、田间地头,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
(二)扎实开展农机技术服务和培训工作。各地要围绕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与推广,结合春耕生产,组织开展各种现场演示、田头指导等多形式的送科技下乡活动。各级农机推广培训、管理等部门的技术人员要走村入户,指导和帮助农民做好各类农机具农忙前的维护保养工作。以水稻机插秧技术培训为主体,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指导、发放技术资料、播放音像制品等方式,对广大农户和农机手开展各类农机化科技培训。
(三)督查落实物化技术补贴。各市要组织抓好各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加强督查管理,切实将补贴资金落实到农户手中,真正让农民得实惠。农机科技入户项目县,要紧紧围绕主推技术和主导品种,按照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选择适宜的作业机具、优良品种,对示范户进行“物化技术”补贴。
(四)建立健全科技服务的长效机制。各市要加强结科技服务的督查和指导,做好跟踪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春季科技服务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深入实施农机科技入户工作,探索科技服务的有效形式,完善首席专家负责制、技术指导员包户制、责任目标合同制等科技入户的长效机制。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加大科技服务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重视农机科技服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