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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7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推动城市道路收费方式的改革,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和社会效益。加强车辆通行费的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收费还贷率。
  五、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不准”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一)结合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与省软环境办公室共同组织检查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的“十不准”规定》(吉办发〔2005〕9号)的落实情况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对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处理办法》(吉纪发〔2005〕16号)的执行情况,加大对企业治乱减负的监督检查力度。配合我省“民营经济腾飞计划”,加大监督检查对非公企业、中小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监督借开展“工业项目年”活动搭车收费和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二)继续开展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和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的“三查”、“三抓”活动。加强减负办企业投诉受理中心和价格监督检查局举报受理中心的建设,加大联合办案的力度。对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调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件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三)严格实行“三乱”举报信访管理制度、案件督办制度、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和回访制度;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推进联合办案、建立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度;对于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要追究责任,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涉及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加快企业治乱减负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进程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完善收费公示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收费登记制度、企业内部缴费报告制度、政府部门收费审计制度、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和企业评议政府制度,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要把依法行政贯彻到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中去,推进企业治乱减负法制化建设步伐,积极推进立法进程。
  七、加强企业治乱减负组织管理工作
  (一)各地要加强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领导。重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健全机构,安排必需的工作经费,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要把企业治乱减负作为企业评议政府工作的考核内容,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二)各地领导小组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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