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7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的通知
(延州政办函〔2007〕3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为维护企业权益,切实做好企业减负工作,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2007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2007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
(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2月28日)
2007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绕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任务,坚持以维护企业权益、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为目标,切实纠正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我省经济强基础、调结构、增效益,推进改革开放,解决民生问题而努力。
一、强化服务意识,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一)进一步做好收费项目的清理。重点做好“三取消、一不准”的监督检查。即,l997年后,未征得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政府同意而新增加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中央和省已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收费一律取消。各地出台的地方保护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准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变相向企业继续收取;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制度;加大对代收代扣行为和搭车收费行为的清理整顿力度。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和吉致办发〔2007〕8号文件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严格按照清理范围,做好对涉及企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
(三)认真贯彻国家开展对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进行清理和规范的精神,继续抓好对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涉企收费的治理整顿。严禁政府部门将依法应该履行的行政职能转移给中介机构或社团组织,变相向企业收取服务性费用;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不得开展面向企业的强制入会、强制代理和强拉赞助、广告等乱收费活动;要组织力量对企业反映强烈的中介服务机构违规经营行为和乱收费问题进行整治,加大监督管理和查处工作的力度;治理整顿社会团体向入会企业滥收会费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垄断行业的收费行为,查处垄断行业乱收费、多收费的案件。
(四)继续开展向企业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和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各地要对涉企检查、评比、培训和订购书报刊物等行为制定监督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纳入政府工作评议考核范围,并严肃查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