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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
(陕办字[2007]10号)


各市委、市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2006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春节临近,人口流动将达到高峰期,这段时间是各级、各部门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现就作好春节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组织,迅速开展以《决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宣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预防性病、艾滋病等科学知识,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扩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城市社区和农村,要利用各种文化场所和宣传途径,开展群众性文化宣传活动,培育文明健康的婚育观念和生活方式,增添祥和快乐的节日气氛。

  二、认真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各级党委、政府要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切实落实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保健费、放弃二孩生育家庭一次性补助、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等优惠政策。认真检查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严厉查处挪用计划生育经费的违法违纪行为。深入开展为计划生育户送温暖、解难题活动,组织慰问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慰问基层人口计生干部,使他们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计划生育户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帮助计划生育困难户解决燃眉之急。特别是对因独生子女伤亡或节育手术造成的计划生育特困户,要协调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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