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全省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奖励工作。在2006年部分市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方案,使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奖励工作在全省全面实施。
(二)协调相关部门,在开展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区),将农村0-17岁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免费纳入合作医疗。
(三)积极研究建立新的利益导向政策和优惠政策,使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给他们带来的利益。争取年内实施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救助试点工作。
(四)落实农村育龄夫妻计划生育免费节育技术服务经费, 并对免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加强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
(一)积极争取国债或国家专项资金,实施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全省“十一五”期间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项目库,利用国债或国家专项资金分期组织实施。
(二)利用省级专项资金对县、乡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进行维修改造。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下发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实施县、乡服务站建设试点。
(三)加强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管理。组织对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更新部分县、区流动服务车。
五、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协调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 组织对各地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督查。
(二)加强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经费的管理,对药具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对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清查,指导各市做好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
(四)严格按照《
政府采购法》和省财政厅的要求,完成各类设备的年度采购任务,并做好所购设备的验收和人员培训工作。
(五)是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财务服务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思想,并按照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建立内部控制监督机制,不断规范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六、加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素质。